申請資格
Q1-1:補助對象是誰?單一店家可以自行申請嗎?

補助對象為商業聚集街區內之員工9人以下具稅籍登記店家;單一店家須聯合街區店家共同申請。

Q1-2:代表店家之意思為何?需要做甚麼?

代表店家為街區申請時主要聯繫窗口。
代表店家協助取得街區店家共識,並彙結街區店家共同辦理申請補助作業。

Q1-3:9人以下店家如何認定?

以街區店家112年3月31日投保受僱勞工人數計算;若為112年4月1日以後新設立店家,以最近一期投保受僱勞工人數計算。前項以勞動部勞工保險局核發之被保險人名冊為準;被保險人名冊由本部向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確認。

Q1-4:商業聚集街區的認定原則?

街區主街得延伸前後或相互連接的街道約1公里範圍內,聚集商業服務業,如餐飲、零售、生活服務等店家。

Q1-5:街道是否可坐落不同條街?

以商業聚集區的街道為主,可延伸前後或相互連接的街道。

Q1-6:一個縣市只能申請一條街嗎?

以街區為單位提出申請,並不限一個縣市申請一街區。

Q1-7:需要聯合幾家才能夠申請?

一般縣市應聯合至少30家,離島、花東縣市及偏遠地區至少聯合10家,可提出申請。

Q1-8:偏遠地區之店家無法聯合達30家,該如何申請?

花東、離島縣市及偏遠地區聯合10家以上即可申請。

Q1-9:店家無稅籍登記,可提出申請嗎?

不可以,申請店家必須為稅籍登記業者。

Q1-10:若是免稅(營業額未達起徵點)之小規模營業人,是否符合補助條件?

可以,有稅籍登記之業者不論營業額是否達起徵點,符合補助條件。

Q1-11:連鎖體系之直營店或加盟店,是否可獨立參與街區店家聯合申請?或須由總部遞件申請?

連鎖體系之直營店或加盟店,有獨立稅籍登記者且員工9人以下,即可參與該街區店家共同申請。不需由總部遞件申請。

Q1-12:如果員工投保在總公司,但分店有獨立稅籍可否申請?

分店有獨立稅籍且投保員工9人以下,可參與街區共同申請。

Q1-13:員工之投保項目是否有限定投保勞保、農保或漁保?

員工以投保勞保為計算基礎。

  • 舉例1. 如店家投保勞保人數在9人以下,即符合申請資格。
  • 舉例2. 如為自營業者,無員工者,則以0人為計,亦符合申請店家資格。
Q1-14:如已申請過雲世代或雲市集等補助計畫,是否可申請本補助?

可以。若已申請過雲世代、雲市集等補助計畫,因計畫內容與本計畫不同,可再申請本補助。

Q1-15:若店家同時申請街店計畫與商業服務業節能減碳計畫是否可以?

可以,依本須知就同一事項不得重複申請政府補助。本補助與商業服務業節能減碳計畫補助項目不同,故店家可參與街區共同申請本補助。

Q1-16:若兩間稅籍登記不同的店家,但登記於同一地址、同一負責人,是否可以算為2家店呢?

應視個案之實際營業項目或服務內容是否不同並有營運事實;必要時得實際訪視。

Q1-17:已有稅籍編號,且符合9人以下,但在騎樓營業者是否可以申請?

在街區有固定營業地點且有稅籍登記者,即為街區店家,可參與街區共同申請

Q1-18:如果營業地點非一樓店面(如位在2樓以上或地下室) ,可否申請?

可以,街區店家有稅籍登記、員工 9 人以下,其營業地點在街區內,且實際經營者,可以參與共同申請。

Q1-19:已有營業登記,但目前尚未開幕,可否申請?

街區店家於送件申請時須有實際營運事實;已有營業登記,尚未開幕營運,無法參加聯合申請。

Q1-20:街區店家地址是以稅籍登記或營業地址認定?

街區店家之營業地址需位於申請街區範圍內。

Q1-21:如果一個街區有超過40間店,可否分二案申請?

本補助同一街區以一案申請為原則。

申請程序
Q2-1:請問需準備哪些文件?

街區內代表店家請填寫街區申請書(須知附件二)及每一店家均請填寫申請表(須知附件三)。

  • 街區申請書(須知附件二),由代表店家填寫,包括街區基本資料、代表店家聯絡資訊、街區特色(簡述街區主題特色、整體街區低碳化與智慧話的主要方向、舉例店家提供消費者之優惠措施)、加蓋公司大小章、提供至少4張街區照片,並彙整參與店家名單。
  • 街區店家申請表(須知附件三),由每一申請店家填寫,包括店家基本資料(店名、地址、統一編號/稅籍編號、112年3月31日投保員工數、行業別、主要商品與服務、負責人及聯絡人資訊等),勾選低碳化及智慧化自評表、同意/配合事項說明及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並加蓋店家大小章。
Q2-2:申請文件要寄到哪裡去?

送件方式可採紙本郵寄(掛號)或電子檔Email電子郵寄方式:

  • 郵寄(掛號)地址:經濟部(商業發展署)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
  • Email電子郵寄:電子信箱 mainstreet@moea.gov.tw
Q2-3:申請書表若Email寄送至客服信箱,或親送至執行團隊辦公室可否視為收件?

需郵寄(掛號)經濟部商業商業發展署(臺北市福州街15號)或電子郵件 mainstreet@moea.gov.tw 向本部提出申請,以避免申請文件有漏失。

Q2-4:申請截止時間及認定?

申請期間自112年4月17日起至6月15日止。

  • 以郵寄方式申請,收件日以112年6月15日郵戳日期為準
  • 採Email電子郵寄申請,應於112年6月15日23時59分前完成傳送申請文件
Q2-5:如果被通知應補正,但未於期限內補正者怎麼辦?

店家因文件不齊備,應於補正通知期限內完成補正,請務必期限內補正,若無法於期限內補正或逾期未補正者,則將駁回申請。

Q2-6:補件期限是幾天?我會如何收到補件通知?

於通知補件期限7天內完成補件;將以電子郵件通知代表店家聯絡人補件。

審查作業
Q3-1:補助執行內容為何?補助金額為多少?
  • 每一店家需於輔導期間採行低碳化至少2項、智慧化至少2項之升級轉型項目,合計至少8項,8項中至少3項為新增執行項目。
  • 每一店家補助新臺幣五萬元為上限。
Q3-2:街區審查標準為何?

審查標準包括:街區特色及發展潛力(40%)、低碳化升級轉型可行性(30%)、智慧化升級轉型可行性(30%);另設加分項目:申請店家提出優惠民眾之相關措施,酌予加分1-5分。

Q3-3:街區特色要怎麼寫?可以寫小吃、美食等?

建議店家共同檢視盤點街區特色,例如手搖飲、咖啡、服飾、家具等皆可,街區特色愈明確,將愈有利於評分。

Q3-4:審查標準中的加分項目,可否舉例說明?

例如:自備便當盒優惠5元、店家數位支付點數回饋、包材循環利用優惠、舉辦街區聯合行銷活動(如主題日,集點折扣)、導覽解說、一日小旅行…等。

 

Q3-5:如何得知審查結果?

審查結果公告於計畫網站,並將以電子郵件及簡訊通知代表店家及申請店家。

Q3-6:審查通過後,如果有店家中途退出,是否會影響其他已完成業者的撥款?

不會。已完成補助執行事項的店家,經本部訪視確認後,進行撥款程序。

執行階段
Q4-1:如何確定補助執行內容已完成?

本部將派員實地訪視,由輔導員與店家逐一確認所勾選項目的達成情形並拍照紀錄後由店家負責人簽名,店家應配合提供確認執行內容所需之相關資料。

Q4-2:補助店家配合事項有哪些?

• 配合訪視查核作業:實地訪視3天前,將以店家指定之電子郵件及電話通知店家,店家負責人須到場,並配合以下事項:

  1. 由店家說明實際執行項目、新增執行項目情況;
  2. 配合輔導員拍照及提供相關紀錄;
  3. 針對訪視建議完成後續執行內容或改善事項;如店家執行有困難或疑義,輔導員得免費提供必要之協助。

• 配合舉辦之街區相關推廣活動或出席會議

• 配合將成果推廣宣傳或應用於其他非營利目的之各式文宣、網站

Q4-3:低碳化或智慧化新增執行項目需於補助執行至少有3項,從何時開始計算?

本部將審查結果發送至代表店家之日起,始執行低碳化或智慧化項目,即可認列新增項目。店家須提出新增執行項目之證明資料,如照片、單據等。

Q4-4:智慧化項目之社群經營,其認定標準為何?

社群經營以店家有在FB、IG、YouTube等社群平台開通店家專屬帳號,具經營權及經營之實,定期或不定期發布貼文、影片、回覆留言等,即可認定店家有從事社群經營。

Q4-5:智慧化項目的社群經營,過去僅建立帳號尚未經營,若於補助期間開始經營,是否可認列為新增項目?

可認列為已採行項目,並持續經營。新增執行項目之認定,需為自補助核定日起於社群平台開通之新帳號。

Q4-6:新增執行3個項目可否均為低碳化?

可以。惟合計8項中,智慧化與低碳化須至少各2項。

Q4-7:補助5萬元是否為轉型低碳化及智慧化之單一項目費用?

非單一項目費用。店家需完成至少8項執行項目,經本部訪視確認完成後撥付補助款。

Q4-8:若轉型執行項目的實際支出經費未達5萬元,是否依實際支出計算補助款?

本補助係以店家於補助期間完成執行項目(低碳化及智慧化項目各至少2項,合計8項以上,且8項中至少3項為新增),經本部訪視確認完成並持續經營,即撥付補助款,尚與經費支出金額無關。

核銷撥款
Q5-1:需要檢附何種憑證進行核銷?

店家完成低碳化及智慧化執行項目,經輔導員逐一訪視符合規定後,本部將通知申請店家檢附領據及存摺影本(申請店家戶名之金融機構存摺影本;如為獨資、商號,則檢附負責人存摺影本),郵寄(掛號)至受託單位【商業發展研究院(南部院區)】地址: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25號6樓(東側)或交付輔導員,向本部申請撥付補助款。

Q5-2:查核完成後多久會撥款?

撥款文件齊備後,撥款作業約需7個工作天,將以電子郵件通知店家撥款。

Q5-3:請問匯款帳戶的規定?
  1. 獨資商號帳戶名稱可為:(1)商號名稱或 (2)負責人之帳戶存摺影本(含戶名、銀行分號及帳號)。
  2. 合夥商號帳戶名稱可為:(1)商號名稱或 (2)商號名稱+負責人名稱之帳戶存摺影本(含戶名、銀行分號及帳號)。
Q5-4:請問撥款的方式?手續費需要自行負擔嗎?

本部將補助款以電匯撥入個別申請店家於領據文件指定之金融機構帳戶;店家不需負擔電匯手續費。

Q5-5:申請通過後,如同一街區部分店家已執行完成補助執行項目,是否可以先行撥款?

個別店家已執行完成低碳化及智慧化補助執行項目,經本部逐一訪視確認完成,即可撥款。

其他
Q6-1:請問這次補助目的為何?

經濟部為促進全民共享、店家有感,強化街區品牌提升店家競爭力,辦理補助商業聚集街區店家低碳化與智慧化升級轉型。

Q6-2:哪些情況不予補助或撤銷?

申請店家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得不予補助;已核定補助者,得撤銷或廢止之:

  1. 申請文件或資料有虛偽、隱匿等不實情事。
  2. 未於補助期間內完成升級轉型項目。
  3. 未依本須知規定配合提供考核所需資料。
  4. 就同一事項重複申請政府補助。
  5. 於補助期間解散、歇業。
  6. 違反其他法令規定且情節重大。
  7. 其他有不符合本須知規定之情事。
Q6-3:補助款為應稅或免稅?

本補助款為應稅所得。

Q6-4:請問本補助是否有委託其他單位協助送件?

本補助受託單位為財團法人商業發展研究院,如需服務請致電客服專線07-2223999#114、132洽詢,將提供相關協助。

主辦單位| 經濟部商業發展署
執行單位| 商業發展研究院
服務時間|08:30-17:30
諮詢專線|(07)222-3999 分機 132、114
聯絡我們|mainstreet@cdri.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