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助對象為商業聚集街區內之員工9人以下具稅籍登記店家;單一店家須聯合街區店家共同申請。
代表店家為街區申請時主要聯繫窗口。
代表店家協助取得街區店家共識,並彙結街區店家共同辦理申請補助作業。
以街區店家112年3月31日投保受僱勞工人數計算;若為112年4月1日以後新設立店家,以最近一期投保受僱勞工人數計算。前項以勞動部勞工保險局核發之被保險人名冊為準;被保險人名冊由本部向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確認。
街區主街得延伸前後或相互連接的街道約1公里範圍內,聚集商業服務業,如餐飲、零售、生活服務等店家。
以商業聚集區的街道為主,可延伸前後或相互連接的街道。
以街區為單位提出申請,並不限一個縣市申請一街區。
一般縣市應聯合至少30家,離島、花東縣市及偏遠地區至少聯合10家,可提出申請。
花東、離島縣市及偏遠地區聯合10家以上即可申請。
不可以,申請店家必須為稅籍登記業者。
可以,有稅籍登記之業者不論營業額是否達起徵點,符合補助條件。
連鎖體系之直營店或加盟店,有獨立稅籍登記者且員工9人以下,即可參與該街區店家共同申請。不需由總部遞件申請。
分店有獨立稅籍且投保員工9人以下,可參與街區共同申請。
員工以投保勞保為計算基礎。
可以。若已申請過雲世代、雲市集等補助計畫,因計畫內容與本計畫不同,可再申請本補助。
可以,依本須知就同一事項不得重複申請政府補助。本補助與商業服務業節能減碳計畫補助項目不同,故店家可參與街區共同申請本補助。
應視個案之實際營業項目或服務內容是否不同並有營運事實;必要時得實際訪視。
在街區有固定營業地點且有稅籍登記者,即為街區店家,可參與街區共同申請
可以,街區店家有稅籍登記、員工 9 人以下,其營業地點在街區內,且實際經營者,可以參與共同申請。
街區店家於送件申請時須有實際營運事實;已有營業登記,尚未開幕營運,無法參加聯合申請。
街區店家之營業地址需位於申請街區範圍內。
本補助同一街區以一案申請為原則。
街區內代表店家請填寫街區申請書(須知附件二)及每一店家均請填寫申請表(須知附件三)。
送件方式可採紙本郵寄(掛號)或電子檔Email電子郵寄方式:
需郵寄(掛號)經濟部商業商業發展署(臺北市福州街15號)或電子郵件 mainstreet@moea.gov.tw 向本部提出申請,以避免申請文件有漏失。
申請期間自112年4月17日起至6月15日止。
店家因文件不齊備,應於補正通知期限內完成補正,請務必期限內補正,若無法於期限內補正或逾期未補正者,則將駁回申請。
於通知補件期限7天內完成補件;將以電子郵件通知代表店家聯絡人補件。
審查標準包括:街區特色及發展潛力(40%)、低碳化升級轉型可行性(30%)、智慧化升級轉型可行性(30%);另設加分項目:申請店家提出優惠民眾之相關措施,酌予加分1-5分。
建議店家共同檢視盤點街區特色,例如手搖飲、咖啡、服飾、家具等皆可,街區特色愈明確,將愈有利於評分。
例如:自備便當盒優惠5元、店家數位支付點數回饋、包材循環利用優惠、舉辦街區聯合行銷活動(如主題日,集點折扣)、導覽解說、一日小旅行…等。
審查結果公告於計畫網站,並將以電子郵件及簡訊通知代表店家及申請店家。
不會。已完成補助執行事項的店家,經本部訪視確認後,進行撥款程序。
本部將派員實地訪視,由輔導員與店家逐一確認所勾選項目的達成情形並拍照紀錄後由店家負責人簽名,店家應配合提供確認執行內容所需之相關資料。
• 配合訪視查核作業:實地訪視3天前,將以店家指定之電子郵件及電話通知店家,店家負責人須到場,並配合以下事項:
• 配合舉辦之街區相關推廣活動或出席會議
• 配合將成果推廣宣傳或應用於其他非營利目的之各式文宣、網站
本部將審查結果發送至代表店家之日起,始執行低碳化或智慧化項目,即可認列新增項目。店家須提出新增執行項目之證明資料,如照片、單據等。
社群經營以店家有在FB、IG、YouTube等社群平台開通店家專屬帳號,具經營權及經營之實,定期或不定期發布貼文、影片、回覆留言等,即可認定店家有從事社群經營。
可認列為已採行項目,並持續經營。新增執行項目之認定,需為自補助核定日起於社群平台開通之新帳號。
可以。惟合計8項中,智慧化與低碳化須至少各2項。
非單一項目費用。店家需完成至少8項執行項目,經本部訪視確認完成後撥付補助款。
本補助係以店家於補助期間完成執行項目(低碳化及智慧化項目各至少2項,合計8項以上,且8項中至少3項為新增),經本部訪視確認完成並持續經營,即撥付補助款,尚與經費支出金額無關。
店家完成低碳化及智慧化執行項目,經輔導員逐一訪視符合規定後,本部將通知申請店家檢附領據及存摺影本(申請店家戶名之金融機構存摺影本;如為獨資、商號,則檢附負責人存摺影本),郵寄(掛號)至受託單位【商業發展研究院(南部院區)】地址: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25號6樓(東側)或交付輔導員,向本部申請撥付補助款。
撥款文件齊備後,撥款作業約需7個工作天,將以電子郵件通知店家撥款。
本部將補助款以電匯撥入個別申請店家於領據文件指定之金融機構帳戶;店家不需負擔電匯手續費。
個別店家已執行完成低碳化及智慧化補助執行項目,經本部逐一訪視確認完成,即可撥款。
經濟部為促進全民共享、店家有感,強化街區品牌提升店家競爭力,辦理補助商業聚集街區店家低碳化與智慧化升級轉型。
申請店家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得不予補助;已核定補助者,得撤銷或廢止之:
本補助款為應稅所得。
本補助受託單位為財團法人商業發展研究院,如需服務請致電客服專線07-2223999#114、132洽詢,將提供相關協助。